来自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消息说,这家公司近日已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,获准委托开展外汇资金境外投资,以自有外汇资金投资香港市场H股和红筹股。
生命人寿由此成为首家获准境外委托投资资格的保险机构。
2007年7月26日,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颁布《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》,标志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步入崭新的发展阶段。
生命人寿有关负责人表示,生命人寿成为第一家落实上述办法的公司,反映出监管层对中小公司创新发展的厚望。对于公司本身来说,这也是自2月16日获准委托开展国内A股市场股票投资业务后,在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。
这位负责人表示,生命人寿注重资产管理的国际化规范和专业化运作,近年来在投资管理核心能力提升、内控体系建设、以及股票委托试点的良好运作和所取得的投资绩效,都获得了监管部门的肯定。去年以来,生命人寿在规范化的运作下取得了业内领先的回报。
据介绍,生命人寿投资团队成员均为硕士及以上学历,其中50%拥有海外投资领域的背景。组合管理、权益投资、固定收益、风险管理等主要投资人员专业经验超过10年以上,其中拥有博士、硕士学历的专业人员占90%。
这位负责人透露,在境外委托投资业务方面,生命人寿已严格甄选外部经理人和托管机构,依据法规制订专业的合作方案,并致力于持续提升自身投资水平建设。生命人寿资产管理中心已具备外汇投资资产配置和风险监控的能力,计划以外汇委托投资为突破口,促进本外币种的投资能力双提升,进一步完善“自主管理的核心策略+开放式架构”的内外并举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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